2018年7月27日 星期五

細讀2008年巴菲特致股東信- 4


在商業上,我們長期以來的公開目標就是成為最佳買家

尤其是對那些由家族創立和擁有的生意。想擁有這個稱號,就必須配得上這個稱號。這意味著我們必須堅守承諾:避免槓桿收購;給予經理人極大的自主權;和被收購公司同甘共苦,好壞共度(儘管我們更喜歡公司越來越好)
K:投資是甚麼,投資的目的,蹉跎快20年,我才懂得投資是當ㄧ家股東,才懂得投資是經營自己的事業,才學習當個最佳的買家。 

過去的歷史表明我們言行一致。同我們競爭的大多數買家都不走我們這條路。對他們而言,收購就像買賣蘿蔔白菜,合約墨跡未乾,收購者已經在考慮退出策略,尋找下家。因此,當我們碰到那些真正關心自己生意未來的出售者時,我們擁有壓倒性優勢。
K:為了賣出而買進的想法,讓人迷失方向,無法投入真正的了解自己所經營的事業以及投資信仰。